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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7月9日 星期五

文言虛詞──與

主要有四種用法:

一、作介詞,介紹動作所涉及的對象,譯為「」、「」、「」。

  • 例子:於土牆凹凸處,花台小草叢雜處,常蹲其身,使 台齊。(沈復《閒情記趣》)
  • 語譯:我常在於土牆凹凸的地方,或是花台小草叢雜的地方,蹲下身子,使身體 花台一樣高。


二、作介詞,介紹比較的對象,譯為「……相比」。

  • 例子:較秦之所得,與 戰勝而得者,其實百倍。(蘇洵《六國論》)
  • 語譯:秦國因六國割地相贈所得的土地, 戰勝而佔領的土地 相比,實際上超過百倍。


三、作連詞,連接詞與詞,或短語與短語,可譯為「」。

  • 例子:富 貴,是人之所欲也,不以其道得之,不處也。(《論語 ‧ 里仁》)
  • 語譯:富有 尊貴是人人都希望得到的,如果不是用正當的手段取得,也不願意接受。


四、作語氣詞 ,通「歟」、可譯為「」、「」、「」、「」等。

  • 例子:子在陳,曰:「歸 !歸 與!」(《論語 ‧ 公冶長》)
  • 語譯:孔子在陳國,說:「回去 !回去 !」


  • 例子:而君逆寡人者,輕寡人 ?(《戰國策 ‧ 魏策》)
  • 語譯:他違背我的意願,是他看不起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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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文言 文言虛詞

※ 現代漢語:詞類│詞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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