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說明
形式為「」,前後符號各佔一個字的位置。
如橫寫,前後符號分別居左上、右下角。
如直寫,前後符號分別居右上、左下角。
* 引號又可分為單引號 (「」) 及 雙引號 (『』)。通常先用單引號,如果有需要,單引號內再用雙引號,依此類推:
「『「 」 』」。
* 句尾符號標在引號內:
陸放翁有一聯詩句:「傳呼快馬迎新月,卻上輕輿趁晚涼。」
* 下引號之前不加標點符號:
我們雖不敢希望每個人能有范文正公「先天下之憂而憂,後天下之樂而樂」的大志向,但至少要有陶侃勤懇不懈的精神。
二、引號用法如下
A 標示人物說的話:媽媽說:「吃飯前一定要先洗手。」
B 標明行文中直接引用的話語:「業精於勤荒於嬉」一直是他的座右銘。
C 標明行文中著重論述或強調的對象:「看護」的「看」應該讀第一聲。
D 標示具有特殊含義的詞語,通常表示否定、諷刺或幽默:一邊看電視一邊做功課,你真的「很用心」學習。(含有諷刺的意味)
三、練習
※ 標點符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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