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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9月9日 星期三

標點符號:引號

 一、說明

形式為「」,前後符號各佔一個字的位置。

如橫寫,前後符號分別居左上、右下角。

如直寫,前後符號分別居右上、左下角。



* 引號又可分為單引號 (「」) 雙引號 (『』)。通常先用單引號,如果有需要,單引號內再用雙引號,依此類推:
「『「 』」。

* 句尾符號標在引號內:

陸放翁有一聯詩句:傳呼快馬迎新月,卻上輕輿趁晚涼。」

* 下引號之前不加標點符號:

我們雖不敢希望每個人能有范文正公先天下之憂而憂,後天下之樂而樂的大志向,但至少要有陶侃勤懇不懈的精神。

 

二、引號用法如下

A 標示人物說的話:媽媽說:吃飯前一定要先洗手。

B 標明行文中直接引用的話語:業精於勤荒於嬉一直是他的座右銘。

C 標明行文中著重論述或強調的對象:看護應該讀第一聲。

D 標示具有特殊含義的詞語,通常表示否定、諷刺或幽默:一邊看電視一邊做功課,你真的很用心學習。(含有諷刺的意味)

 

三、練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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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標點符號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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